顺此理路,熊十力的人生理想便延伸到了现实层面,这就是任继愈所认为的虽长年病躯支离,却肩起振兴中华文化的责任,亦是刘俊哲等学者所认为的,熊十力全力发掘深厚的儒家文化传统,以此来弘扬儒家生生进取的人文精神。
无事而理固可思,此乃心官独致之功。所以《周易》曰: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刚,则自强而不息矣。此经大意言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就算是柏拉图的理念,亦是一种实体价值形态。孔、李两部易著对汉以来的义理与象数都加以总结和评论。明代前期温州永嘉场(现为龙湾区)是一个军事单位,为宁村所,由汤和建立。
然而,倭寇的抢掠造成乡间民房烧毁十去九八,杀死男妇约有万余。若民众各有自己的利益而不和谐,神就失去了主人,意蕴以民为神主的思想。船山推崇循物无违的人物关系。
四、余论牛和马是两种常见的动物,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独特意义。通过考证,这段对话时间在公元1198年之后,即朱子七十一岁之后:自一气而言之,则人物皆受是气而生。其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用物之道说较符合现实逻辑,且船山的论述资料丰富、内容完整、论证严密而成体系。②孔颖达指出:其彖、象等《十翼》之辞,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
汉代之后,唐代《周易正义》继承了孔子说法,即服牛乘马是圣人之教,对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具有绝对的正当性。湛若水的理感而义形说是对程朱理学天理合当如此说的批判与发展,是明代心学阐释络马首,穿牛鼻问题的典型代表。
王船山批判了程、朱的解释,他认为络马首,穿牛鼻是用物之道,其合理性是人类赋予的,是人道自决、与物流通的结果由此,服牛乘马合理性问题得以被紧密关联到人性的自我完善活动中来。儒家对络马首,穿牛鼻问题的不同阐释,共同蕴含着光辉的道德理性,揭示了儒学在历史发展中不断追求自我突破的创新精神。汉代董仲舒认为人受命于天,服牛乘马是天之所赐,具有绝对的正当性: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
(25)这是天无心而化成的结果,不仅表现为人物之分殊,更表现在人之夭寿。⑦因此,圣人行为具有绝对的、客观的、先天的正当性。若不驱除剪灭,便不是天理。但若抛开学术理论的解释效力而论,笔者认为理学、心学和气学的三种阐释路径,无疑都是中华民族生命伦理智慧的经典代表,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生命伦理工程建设可供借鉴的宝贵历史资源。
从境界上看,这也是一种任理自然的境界,以大公至正之心应牛、马,如八卦、洪范之理在羲禹之心,触马龟而发焉耳(17)。甘泉子曰:物理何存?存诸心耳。
曰:曷不曰‘在心为理?故在心为理,处物为义,其感通之体乎。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
(17)湛若水:《雍语》,《湛若水全集》第12册,第77页。其所谓道者,人之利用耳。这种思想将论述重心引向马的社会价值,而非马之本性问题,具有典型的儒家入世精神。湛若水的阐释蕴含随处体认天理万物一体等思想,彰显了其学说的基本特色。作为价值实在论者,朱子将络马首,穿牛鼻追溯至天理,而船山则将其视为人的自我选择,两者的立论基础有所不同,这也从侧面展现出两者学说体系之不同。朱子认为络马首,穿牛鼻是天理合当如此,朱子的解释以天理本体论为基础,凸显了天理的价值规范性意义,但这种规范性意义极易流于约束性、限制性,在这种情况下心物之间的感应贯通往往被忽略,导致心与物析而为二,这不仅表现在认识论的心物关系,更表现在现实的人物关系之中。
‘朋友信之,是他自带得信之理来。(32)所谓存养省察,指常存仁义之心而省察私念私欲,心常存,常存于正也,正者仁义而已矣(33),船山所说的节宣时而生育、肃杀各如其量其实就是仁义之心的显露。
在传统儒家看来,牛耕马乘的合理性需要解释。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
(《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的解释从天道的高度保证了人类服牛乘马的合法性。(11)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岳麓书社,2011年,第458-459页。
此马之真性也……岂欲中规矩钩绳哉?(《马蹄》)牛、马四足,是谓天。杨生的错误在于将天理解为生育之天,并将万物视为一即人与万物无差别,而不知其中差等秩序。牛、马与人皆源于泰初——世界之初浑然一体的原始形态,随着泰初的分化,各具特性的万物得以生成。这也同时说明了牛之能耕与乌之知孝、獭之知祭、犬之能守御具有相同结构与意义。
对物而言,络马首,穿牛鼻并没有违背生物自身的活动特性,是因其性而为之。(13)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支离问题,当理成为独立的、悬空的外在之理,内在的心灵则无法与天理契合、与万物感通,那么对理的追寻不可避免会变成逐迹,湛若水称之为忘本(14)。
参见陈来:《宋明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332页。门人沈僴曾记录朱子最为重要的一段对话,朱子明确指出牛之能耕,是牛禀赋气之偏且塞的结果,暗含穿牛鼻合乎牛之性这一观点。
(15)具体而言,以心应马牛是以大公至正之心应牛、马,大公至正之心即心的本然状态。(《秋水》)《庄子》认为络马首,穿牛鼻不符合牛、马本性,主张人应认识并遵循牛、马真性,牛、马真性即龁草饮水翘足而陆牛、马四足。
泰初是一而未形的世界本源,德是现实世界品物流形的根据,人与牛、马皆因德而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牛、马为何服务于人类社会是难以解释的问题,但是通过转化,在人如何道德地对待牛、马的命题中,就已蕴含了服牛乘马具有合理性这一事实。其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用物之道说较符合现实逻辑,且船山的论述资料丰富、内容完整、论证严密而成体系。对此,船山提出禽兽无性观点,他认为唯人有性,性的用法限定在人,而所谓的牛之性、马之性,严格意义而言是指牛、马之情才,即牛、马具有的生物特征、社会价值及其功用:夫人之于禽兽无所不异,而其异皆几希也。
若以立人之道较而辨之,其几甚微,其防固甚大矣。再次,湛若水所说的以心应牛、马达到的是物各付物、我各付我的圆融无间关系。
(26)这就意味着必须按照取用致节的原则对待牛、马,如不服童牛、不驰童马等行为,都是节宣有道、尽物之性的表现。早在先秦时期,《庄子》便尖锐地提出了人类劳役牛、马是否合乎牛、马本性问题,如: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
因此,对络马首,穿牛鼻问题的讨论,应该集中在牛、马的现实社会功用即情才,而非先天维度。(24)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第359页。